admin 发表于 2024-12-14 00:46

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二)


文档名: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二)
 
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二)
 
  甲方:中国银行        分行        支行
  乙方:        院校
  为帮助高等学校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一)甲方将在商业原则基础上,对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进行审查,并最迟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给予能否贷款的答复。
  (二)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总和,最高限额暂定为10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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