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瓶联合经营合同
文档名:料瓶联合经营合同
料瓶联合经营合同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料瓶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联合经营单位:
物资回收公司(料瓶商店)称(甲方)
路街道办事处称(乙方)
第二条 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市物资回收公司
路料瓶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 组织领导:
甲方出三名,乙方出十名(各街道办事处出二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若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div>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