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扒窃侵害的法益及其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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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拟从扒窃所侵犯的法益出发,明晰其追诉标准,指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扒窃犯罪,并不要求以犯罪数额或者现实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为要件,只要行为符合一定的条件,具有了侵害双重法益的可能性,就可以构成犯罪。
作者:姚嘉伟 张晓静
作者单位: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母体文献:宁波市社会科学界第三届学术年会论文集
会议名称:宁波市社会科学界第三届学术年会
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日
会议地点:宁波
主办单位: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语种:chi
分类号:D63
关键词:扒窃犯罪法律解释追诉标准司法认定
在线出版日期: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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