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160-2004 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通则试用
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通则(试用)Generalruleforperformance-basedseismicdesignofbuildings
摘要:本通则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9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不大于0.40g)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隔震设计及其质量控制。本通则第1~6章中有关抗菌素震设计的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也可供其他土木工程(如桥梁、水工结构等)抗震设计参考应用。
标准编号:CECS160-2004
标准类型:
发布单位:CN-CECS
发布日期:2004年1月1日
强制性标准:是
实施日期:2004年1月1日
关键词: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通则
CECS 160-2004 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通则(试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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