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230-2008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Specificationfordesignofsteel-concretemixedstructureoftallbuildings
摘要:本规程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高层建筑钢一混凝土混合结构的设计。钢一混凝土混合结构是指由钢框架、钢支撑框架、混合框架,或钢框筒、混合框筒与钢筋(或钢骨)混凝土核心筒(或剪力墙)组成的结构,可分为双重抗侧力体系和非双重抗侧力体系。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场地的钢一混凝土混合结构。
标准编号:CECS230-2008
标准类型:
发布单位:CN-CECS
发布日期:2008年1月1日
强制性标准:是
实施日期:2008年1月1日
关键词:钢,高,高层建筑,规程,混,混合,混合结构,混凝,混凝土,建筑,结构,结构设,结构设计,设计,设计规程,土
CECS 230-2008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pdf
页:
[1]